(2011•山東)如圖表示某些生物學概念間的關系,其中Ⅰ代表整個大圓,Ⅱ包含Ⅳ.下列各項不符合關系的是( )
A.Ⅰ體液,Ⅱ細胞外液,Ⅲ細胞內(nèi)液,Ⅳ組織液
B.Ⅰ突觸,Ⅱ突觸前膜,Ⅲ突觸后膜,Ⅳ突觸小泡
C.Ⅰ核酸,Ⅱ核糖核酸,Ⅲ脫氧核糖核酸,ⅣmRNA
D.Ⅰ免疫,Ⅱ特異性免疫,Ⅲ非特異性免疫,Ⅳ細胞免疫
科目:高中生物 來源: 題型:選擇題
A. | ①③ | B. | ②③ | C. | ③④ | D. | ②④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來源:2015-2016學年四川省樂山市高二上12月考生物試卷(解析版) 題型:選擇題
(2015秋•樂山校級月考)如圖表示正常人體內(nèi)細胞與內(nèi)環(huán)境之間物質交換的示意圖,其中①②③④⑤表示體內(nèi)的結構和體液成分,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
A.激素存在于體液②③④中,①表面有各種激素的受體
B.圖中CO2 濃度①>③>②,而O2濃度則相反
C.正常情況下,②與③、④成分上的主要區(qū)別是②中含有較多大分子蛋白質
D.抗體與抗原結合然后被吞噬細胞吞噬、清除可發(fā)生在 ②、③、④中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來源:2015-2016學年四川省樂山市高二上12月考生物試卷(解析版) 題型:選擇題
(2015秋•陽東縣校級期中)圖中理論值與實際生存?zhèn)體數(shù)差別很大,可用來解釋的是達爾文進化理論中的( )
A.過度繁殖 B.生存斗爭 C.遺傳變異 D.適者生存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來源:2015-2016學年四川省樂山市高二上12月考生物試卷(解析版) 題型:選擇題
(2015秋•樂山校級月考)使用某農(nóng)藥防治某種害蟲,開始效果很顯著,但長期使用后,效果越來越差,原因是( )
A.害蟲對農(nóng)藥進行了定向選擇
B.害蟲對農(nóng)藥產(chǎn)生了隔離
C.農(nóng)藥使害蟲產(chǎn)生了定向變異
D.農(nóng)藥對害蟲的抗藥性進行了定向選擇,使抗藥性害蟲的數(shù)量增加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來源:2015-2016學年四川省達州市高二上12月考生物試卷(解析版) 題型:選擇題
(2015春•合肥校級期末)如圖表示某種動物不同個體的某些細胞分裂過程,相關說法不正確的是( )
A.甲、丙兩細胞都發(fā)生了基因重組
B.乙、丁兩細胞都沒有同源染色體
C.乙、丁的染色體數(shù)是體細胞染色體數(shù)的一半
D.圖中的細胞均處于細胞分裂的后期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來源:2015-2016學年陜西省延安市高一上月考生物試卷(解析版) 題型:綜合題
(2015秋•延安校級月考)小麥的生長發(fā)育需要多種礦質元素,請設計實驗證明鎂元素是小麥的必需元素.
材料用具:完全營養(yǎng)液甲、缺鎂的完全營養(yǎng)液乙、適當?shù)娜萜骱凸潭ú牧、長勢相似的小麥幼苗、含鎂的無機鹽.
(1)方法步驟:
①將長勢相似的小麥幼苗分成數(shù)量相同的兩組,編號A、B;
②將A組幼苗放在缺鎂的完全營養(yǎng)液乙中培養(yǎng), ;
③將兩組小麥幼苗放在相同的適宜環(huán)境中培養(yǎng)數(shù)天,觀察 .
(2)實驗預期 .
(3)從科學研究的嚴謹角度出發(fā),為進一步證實A、B兩組小麥生長狀況的差異是由于鎂元素供應不同引起的,還應增加的實驗步驟是在缺鎂的完全培養(yǎng)液中加入一定量的含鎂的無機鹽,若一段時間后小麥幼苗恢復正常,其結果是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來源:2015-2016學年陜西省延安市高一上月考生物試卷(解析版) 題型:選擇題
(2014秋•廣州校級期末)下列關于“碳是生命的核心元素”,“沒有碳,就沒有生命”的敘述,錯誤的是( )
A.碳元素在生物體內(nèi)含量最多
B.組成細胞的重要有機物都含有碳元素
C.組成蛋白質的氨基酸是以若干個相連的碳原子構成的碳鏈為基本骨架
D.組成多糖的單糖是以若干個相連的碳原子構成的碳鏈為基本骨架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生物 來源: 題型:選擇題
A. | 在探究遺傳物質的實驗中,格里菲斯對DNA和蛋白質等大分子進行了分離 | |
B. | 孟德爾雜交實驗中的測交是提出假說的基礎 | |
C. | 薩頓借助類比推理得出的結論“基因在染色體上”肯定是科學的 | |
D. | 摩爾根通過假說演繹法得出“基因在染色體上”的結論肯定是正確的 |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聯(lián)網(wǎng)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臺 | 網(wǎng)上有害信息舉報專區(qū) | 電信詐騙舉報專區(qū) | 涉歷史虛無主義有害信息舉報專區(qū) | 涉企侵權舉報專區(qū)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7-86699610 舉報郵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