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驗證凸透鏡成像規(guī)律”的實驗中:
(1)在實驗前,應首先觀察并記下凸透鏡的
焦距
焦距
.
(2)在如圖所示的實驗裝置中A是光具座,B是光屏,C是蠟燭,D是凸透鏡.在組裝和調試實驗裝置時,應使凸透鏡和光屏的中心跟燭焰的中心大致在
同一高度
同一高度
.
(3)當調整好凸透鏡的位置,使物距大于凸透鏡的兩倍焦距后,要移動光屏找像.在移動過程中,眼睛要注意觀察
光屏
光屏
.
(4)在歸納實驗結果時,要將從光具座上讀出的物距和像距的值分別跟凸透鏡的
焦距
焦距
相比較,并記錄相應的成像情況.
(5)如果燭焰在光屏上成清晰的像,這個像是
實
實
像(選填“虛”或“實”).當燭焰在凸透鏡的焦點以內時,應從
光屏
光屏
(選填“光屏”或“燭焰”)一側透過凸透鏡觀察像.
(6)如果凸透鏡焦距為10厘米,為了找到像的位置,光屏應在光具座的
60~70
60~70
厘米刻度范圍內移動(選填“60~70”或“大于70”);保持透鏡位置不變,當蠟燭在45厘米刻度處時,移動光屏,
不能
不能
在光屏上成像(選填“能”或“不能”).
(7)為進一步找出凸透鏡成像實像時,像距、物距及成像大小之間的關系,某同學用焦距f=10厘米的凸透鏡和3厘長的發(fā)光管,進行多次實驗,測得物距、像距和成像的大小,填入下表中.
表:
實驗次數 |
物距u(厘米) |
像距v(厘米) |
光屏上成像長度(厘米) |
1 |
12 |
60.0 |
15.0 |
2 |
15 |
30.0 |
6 |
3 |
30 |
15 |
1.5 |
4 |
35 |
14 |
1.2 |
(A) 分析表中
1、2、3、4
1、2、3、4
的數據可知,同一凸透鏡成像實像時,像距隨物距的增大而減小.
(B) 分析表中第二列和第四列的數據,凸透鏡成像實像時,光屏上成像長度和物距之間的關系,可得出初步結論是:
物距越大,像距越小,所成的像就越小
物距越大,像距越小,所成的像就越小
.
(C) 該同學還想進一步研究凸透鏡成像實像時,成像大小與凸透鏡焦距之間的關系,除了能完成上面實驗的器材之外,還需要增加的實驗器材是
焦距不同的凸透鏡
焦距不同的凸透鏡
,測量時,所預設的數據應滿足的條件是
物距必須都要大于凸透鏡的焦距
物距必須都要大于凸透鏡的焦距
.